2026年03月25日 星期三 [关闭窗口]    
请稍候...
  

神经胶质细胞瘤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09-11-20 21:13:41 点击次数:10766   下一条

一、概述

为颅内肿瘤最常见者,约占40%~60%。胶质瘤中最常见的是多形胶质母细胞瘤,其次为星形细胞瘤和室管膜瘤,而这些肿瘤对射线不甚敏感。因此,一般应以手术为主、放疗为辅。手术目的也是为了明确病理性质、病变范围及减轻颅内压。

二、病理及分级

胶质瘤分期复杂,与放疗有关的分类一般按Kernohan和Sayre(1949)等的简化分类标准,将胶质瘤分为四级:

1.星形细胞瘤  I~Ⅳ级;

2.室管膜瘤  工~Ⅳ级;

3.少突胶质瘤  工~Ⅳ级;

4.神经元一星形细胞瘤;

5.髓母细胞瘤。

三、放射治疗

(一)术后放疗    .

1.星形细胞瘤Ⅲ~Ⅳ级因肿瘤浸润性生长,病变范围较广,手术不易切除干净,故一般需术后配合放疗。照射范围按术前CT或MRI片,对肿瘤及水肿区外方3cm或全脑进行照射。肿瘤剂量40~50Gy,常规分割或每次1.8Gy(视照射野大小决定),然后缩野加量至60~65Gy。

2.星形细胞瘤I~Ⅱ级  I级手术切除彻底,一般不行术后放疗。工级未切除干净或Ⅱ级,则行术后局部野照射。照射范围按术前检查外放2cm。肿瘤剂量50Gy,按常规分割,再缩野加至55~60Gy。

(二)单纯放疗

一般不采用根治性放疗。在不能手术的情况下,如病变范围不大,可采用单纯放疗,但应注意有颅内压增高者必须先减压。照射野一般在肿瘤缘外2cm以上。照射总剂量40~65Gy,常规分割。剂量按照射野大小及肿瘤对射线的敏感度反应而定。

(三)姑息放疗

复发病人可行姑息放疗。

 

[本条信息由 肿瘤中心 上传]

上一条:食管癌下一条:上颌窦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