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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务出行用车(第四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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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租赁公务出行用车(第四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近期拟采购租赁公务出行用车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租赁公务出行用车采购项目(第四次)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明细:详见附件一 2、报价要求:控制价详见附件一。本项目采用各项控制价的折扣率报价,所有单项统一一个折扣率,并以控制单价×折扣率×实际租赁情况在预算内结算,预算总金额9.8万元。 3、开标要求:参加开标的报名公司必须达到三家。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选择邮寄报名资料,需将运单号及公司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388709845@qq.com。 [注]: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彩页及产品详细参数; 5.《参选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6.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产品报价单(格式自拟); 7.比选申请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产品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五份。 [注]: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会。 六、评分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报价均应包含税费、运输等所有费用。 七、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3年 1 月 19 日—2023年 1 月 25 日(7个日历日) 八、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96号教学办公楼三楼采购办 2.联系人:汪老师 3.联系电话:0831-8253769 九、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监督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联系电话:0831-825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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