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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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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把家归,情况要交接。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安排值班的人数。每一专业科室均须体现三级负责制,即一线、二线医师和高级医师值班制,三级科室主任责任制。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危重病人、当日手术病人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当天新入院的病员、手术病员、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 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情况按规定扼要记入交接班记录本。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对病情有变化的病员应及时诊治。如有事离开病房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值班医师在晨会,上进行集体交班,值班医师应书面交待危重及新入院病员情况,将病员情况重点情况、危重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交代,并将尚待处理的工作向经治医师交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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