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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质控标准 

宜宾市超声医学质量控制分中心专家考核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23-03-25 09:36:00 更新日期:2023-03-25 21:00:25 点击次数:1266   下一条

超声医学质量控制分中心专家考核

专家:                         考核得分: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提交材料

考核分值

工作

态度

除正当理由请假外,全勤出席本专业质量控制相关学习培训和工作会议

5

相关培训和工作会议签到册

 

积极参与建立完善本专业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及质量控制标准起草等工作

5

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及标准起草会议签到

 

按照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本专业质控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5

相关工作记录

 

除正当理由请假外,积极参与市卫生健康委安排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复核工作

5

调派专家公函

 

工作

成绩

制定本专业的质控标准、程序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10

相关工作记录

 

及时发现、报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相关质控问题,指导医疗机构认真整改

10

相关工作记录

 

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政策建议

10

书面建议

 

认真完成市卫生健康委或质控分中心委托开展医疗质量控制的各项工作

10

委托公函

 

业务

水平

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医疗质量管理的新要求,熟悉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

10

同行评议

 

在本专业屡有建树,在同行中获得较高学术权威

5

同行评议

 

职业

道德

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系统“九不准”要求,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10

医疗机构证明文件

 

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发挥专家公益性,愿意为全市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作出贡献

10

行政或同行评议

 

为人正直,秉公办事,乐于奉献,享有较高人品威望

5

行政或同行评议


注:1.得分<80为不合格,取消质控分中心人员资格;80≤得分<85为一般;85≤得分<90为良好;得分90为优秀。

          2.质控分中心人员全年出勤率低于70%,取消质控分中心人员资格。   

   3.每年年终由质控分中心挂靠医疗机构对应本考核标准开展评价,将评价表和相关工作情况说明一并上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本条信息由 超声科 邹翰琴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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