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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门诊指南 

接受放射检查病员须知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09-02-25 11:10:56 点击次数:12413   下一条

接受放射检查病员须知

尊敬的病员同志:您好!

普通放射、CT及介入诊疗等检查是利用X线透过人体后成像的一种医学检查方法,为保障病人安全与公共健康,保护环境,保证X线检查的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特将以下注意事项诚告于您:

1、放射线有害人体健康,在我科X线摄影室铅门前,有红色工作信号灯,当信号灯亮时,代表正在进行检查,此时不能进入检查室,以免受到不必要的X线照射。

2、摄影时,X线工作人员必须在屏蔽室内进行爆光,除受检查者外,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检查室内;当受检查者需要搀扶时,家属或搀扶者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孕妇一般不宜做X线透视、摄影检查,以减少对胎儿的辐射。

43岁以下儿童应尽量避免X线检查,若必须检查,须告知注意事项,并且监护人签字认可。

5、在检查前,病人应事先除去检查部位可能留下伪影的物品,如金属饰品、玉器、敷料、膏药、橡胶制品等,另外,毛线织品和带图案的衣物也会在影像上留下伪影,应事先进行更换。

6、病人在检查是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注意对讲机中医师的医嘱。

7、为保证检查安全、顺利的进行,病人和陪伴不得进入控制室,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本文作者:曹跃勇 [本条信息由 放射科 曹跃勇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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