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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技术登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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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相关临床科室: 按照《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2011版》请将相关科室已开展的各类临床技术项目标准,每项技术准备10份病历(近2年来),将病历号等相关项目记录登记。于2011年9月20日前交电子版到医务处。 登记表详见医务处网站。(详见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2011版临床技术标准第145-150页)。 相关科室(心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肾内科、血液内科、神经内科、肝胆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乳腺烧伤外科、妇科、产科、儿科)
医务处 2011年9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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