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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办关于征集医学装备配置方案和配置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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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负责人: 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6.9.3.1的要求和分工,医院正在制定“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我们医院的常规与大型医学装备配置方案。为了使该方案更切合临床需要,特向各科室负责人征集配置方案和配置标准。现通知如下: 1、遵循实用性原则:科室拟配置医学装备必须遵循实用性原则。必须符合当前医学应用需求,必须符合医院学科发展方向,必须代表区域内医疗技术前沿。一切从实用出发,杜绝盲目配置。 2、配置方案适用期:配置方案和配置标准适用期为下一个五年计划期,即2016年-2020年。请各位科室负责人务必精心谋划未来这五年间本科室的发展之计,需要配置哪些常规医学装备和大型医学装备,以促进本学科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广大病员服务。 3、填报方法 将需要在未来五年间配置到位的医学装备(预计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不填报)的名称、最低配置标准要求、预计单价等填表(样表可从医院网站采购办网页公告栏下载)。 4、报告时间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书面报采购办。
2016年5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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