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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站公告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对我院中层干部外出的管理规定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11-07-12 09:38:45 点击次数:10012   下一条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文件

宜二医办〔201126                签发人:杜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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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院中层干部外出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我院中层干部外出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作如下规定:

一、凡外出进修、学习,必须经科教处批准;

二、科主任、医疗组长因公、因私离院外出,必须经医务处批准;

三、护士长、护理组长因公、因私离院外出,必须经护理部批准;

四、职能部门中干因公、因私离院外出,必须经院办批准;

五、凡中层干部休工休假,必须经人资部批准。

以上离院外出人员都需书面申请,超出一天时间还必须经院长批准。科教处、医务处、护理部、人资部、院办分别对离院外出人员进行公示,院办每月收集中干离院情况呈报院长。院部将不定期进行考核,凡未按以上程序办理而离院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院办公室

0一一年七月四日

[本条信息由 院办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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