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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放射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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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放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从事放射诊疗管理人员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16-18日,5月16日(周四)上午8:30报到,9点正式培训。 二、培训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南岸西区水竹林路宜宾移动大楼后) 三、会议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二)《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许可、校验、变更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三)放射卫生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要求。 四、参会人员 (一)市、区县卫生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1名; (二)市、区县疾控中心分管放射卫生监测的负责人1名; (三)市、区县卫生监督大队分管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负责人1名; (四)各放射诊疗单位(县级及县级以上、市直属民营机构)分管院领导及放射科主任各1名; (五)市级专家库全体成员。 五、考试及发证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从放人员培训合格证。凡参训人员按规定授予学分。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参会人员提前到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2.各区县卫生局负责汇总本区县参会人员(包括在当地的市级专家库专家)名单,并统一将参会人员回执盖章后于5月15日12:00前传真至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二大队。 联系人:市卫生局 胡晓兰 联系电话:2316163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林丽 联系电话: 2163382 传真电话:21633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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