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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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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省卫生厅关于《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宜宾市二医院从2010年2月5日起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市二医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编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工作手册)》,保证职业医师人手一册,并组织医师分期进行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二是建立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对基药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备案制。为满足临床需要,按规定比例逐步配备使用基药;三是制定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临床科室实际情况,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其使用数量和使用金额的比例均在省卫生厅下达的比例基础上提高5%,每月底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 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二个月以来,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运行情况良好,基药品种配备比例已达20%,销售金额比例为12%,并力争在5月底全面达到省卫生厅下达的指标要求,即:基药品种数量不低于20%,销售金额比例不低于15%。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医院将加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管理和监督,扩大基药的采购和销售比例,积极调整用药结构,以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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