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为切实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安全,将《消防法》落实到实处,加强监督管理责任,从即日起,南区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违者按照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规定进行处罚。望各部门科室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保卫科南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