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国家卫计委最新公布“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详情如下:
①不准医疗卫生人员收入与药品等收入挂钩 ②不准开单提成 ③不准违规收费 ④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⑤不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⑥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⑦不准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⑧不准收受回扣 ⑨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相应的监督和查处。
监督电话:8252038(监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