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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站公告 

消供中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21-08-23 12:40:33 点击次数:4502   下一条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

消供中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近期拟采购消供中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一批,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到我院采购办进行审核登记。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消供中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明细:

序号

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

限价(元/个)

总价(元)

1

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主机和过氧化氢探头各1个)

1

23000

23000

2

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主机和环氧乙烷与过氧化氢各1个探头)

1

36000

36000

3

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过氧化氢探头1个)

1

13000

13000

合计:

72000

2、配置要求:中国制造。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满足科室使用需求。

3、消供中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参数

用途:用于监测房间内环氧乙烷和过氧化氢气体浓度并在超出限值时报警提示。

基本要求:

1、工作原理:电化学式

2、灵敏度及分辨度高,测量精度需达到0.01PPM以下。

3、发生泄漏时,具有实时检测值、15分钟检测值及8小时检测值。

4、具有报警记录功能。

5、传感器寿命大于24个月。                                       

6、可远程监控。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密封)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产品资质:相关产品资质证书;产品报价表;

5.生产厂家对参选公司的本次项目授权书;

6.产品彩页及产品详细参数;

7.《参选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8.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产品报价单(格式自拟);

9.比选申请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产品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五份。

[]: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会。

、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1  8    24  —2021   8    30    15:00  结束(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96号教学办公楼三楼采购办

2.联系人:谭老师

3.联系电话:0831-8255048

八、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监督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联系电话:0831-8252038

附件一:参选承诺函

[本条信息由 采购办 毛庆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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