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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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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市卫计委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现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广运 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 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 俊 副院长 党委委员 蔡 苗 副院长 党委委员 何 山 副院长 姜 雄 副院长 党委委员 成 员:刘登俊、贾渝屏、甘德春、王从双、翁庆忠、陶连德、徐海、 郑晓秋、孙晋、杨丽、周浩、黄敏、朱建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由刘登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霞、曾梅、罗辑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支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宜宾的重大战略决策。此次创建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总指挥长和指挥长,提出要举全市之力,力争在2020年创建成功。我院作为主要的责任单位之一,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创建、抓好创建。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全院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全民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三)对准目标,精准发力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创文工作要求,立足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抓工作落实。做到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全力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效完成。 (四)强化督查,严肃考核 党委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机制,做好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测评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将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创建目标。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办 二0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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