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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法律法规 

“三伏贴”不是想贴就贴!违规开展最低罚2万!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22-06-23 11:18:09 点击次数:3205   下一条


芒种至,仲夏始。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一年一度开展冬病夏治穴位敷贴的好时机又到了!

很多保健养生场所、美容店、医疗机构开始咨询:自己的经营场所能否开展“三伏贴”服务?

监督君这就给大家解读一下。

“三伏贴”,是一种膏药,也是一种传统中医的治疗法,结合中医中的针灸、经络与中药学,以中药直接贴敷于穴位,经由中药对穴位产生微面积化学性、热性刺激,从而达到治病、防病的效果。“三伏贴”可疏通经络,调理气血,宽胸降气,健脾和胃,鼓舞阳气,调节人体的肺脾功能,使机体的免疫功能不断增强。

“三伏贴”虽好,并不是所有人群都适用,婴幼儿,经期、妊娠期妇女,呼吸道系统疾病患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等,都不适宜使用“三伏贴”。

两种情况

不能开展

一是保健场所、美容场所等非医疗机构不能开展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三伏贴”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保健场所、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二是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不能开展

医疗机构也不是想贴就能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有明确规定。

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

对人员的要求:

1  “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

2 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违规开展

将被重罚

《医师法》实施后的新变化

1  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三伏贴”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将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罚款五万起!

对操作者,将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罚款十万以下的处罚!

2   符合备案条件应备案而未备案的中医诊所擅自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将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万以下的行政处罚!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经核准登记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罚款一万起,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卫生健康部门将依据《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到三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5   未取得中医类别执业的医师,超出执业范围,开展“三伏贴”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医师进行处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罚款一万起,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

国家对于“三伏贴”的使用非常重视,本身就出台了专门的规定。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能够从事“三伏贴”操作的人员予以明确并进行培训、考核。

[本条信息由 法律事务部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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