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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合理用药上报数据获得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办公室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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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卫办医政发【2009】13号、卫办医政发【2010】33号)文件要求,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办公室对全国、各省(市)、各监测点医院2013年1月—9月上报数据进行了汇总,并根据《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数据上报评比标准》(试行)进行了评比。在医教部、采购办、药剂科等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下,我院上报数据获得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办公室通报表扬,具体评比结果如下: 1、《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子系统》 质量总评:优
2、《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点医院登记表》 质量总评:优
综合评比结果: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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