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了完善医院物流系统,明确物资申购、采购等相关制度与流程,依据使用部门业务需求和意见,制度物资采购计划。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6.8.2.2要求,采购办拟定期征求各部门意见,开展物流工作追踪与评价,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医院需要。请各使用科室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与8月10日前报医院采购办。
采购办
2016年7月19日
附:征求意见表(物流工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