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学习通讯
| ||||||||||||||
| ||||||||||||||
2020年12月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5号令,于2月19日向社会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我院是宜宾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各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条例》颁布后,医院高度重视,于3月15日组织全体在家院领导、职能部门进行了学习。医保科主任严洁对《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学习会上,党委书记韩平分析了当前医保形势,强调要坚决把医保这项民生工作做好。大家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医疗行为,时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开展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培训和督导工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