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 [关闭窗口]    
请稍候...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内新闻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10-12-17 11:40:14 点击次数:8353   下一条

各科室、党支部: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按照医院《关于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宜二医办[2008]67号)的要求,现将评选推荐2010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科室领导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医院《关于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按规定的程序、比例、条件等要求进行评选推荐。

    二、先进集体由科室申报,临床、医技科室、分院将《年度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报医务处,行政后勤科室报院办。

    三、先进个人由科室按2010年12月实有职工人数的15%评选推荐,中层干部不占科室先进个人名额。《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报送:医疗、医技、药剂系统人员报医务处,护理人员报护理部,行政后勤科室报院办。中层干部中的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由本人自荐或由主管职能部门推荐,填报推荐审批表交相应主管职能部门。

    四、《年度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必须按规定经过科室领导及科室所在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务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医院相应主管职能部门。

    五、各科室获市级以上表彰,务请立即持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党办登记,未作登记的后果自负。

    六、在评选推荐年度先进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办(8252118)、党办(8254457),职工有何意见或问题请向监审办(8252038)反映。

   附:1、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2、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本条信息由 党办 上传]

上一条: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下一条:控制糖尿病,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