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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站公告 

口腔中心耗材一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21-08-17 10:47:02 点击次数:5137   下一条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

口腔中心耗材一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近期拟采购口腔中心耗材一批,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到我院采购办进行审核登记。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宜宾医院口腔中心耗材一批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明细: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限价(元)

总价(元)

1

口镜头

平光

30

8.9

267

2

口镜头

放大

10

11.8

118

3

石膏剪

16cm

1

115

115

4

石膏剪

20cm

1

115

115

5

拔牙钳成人型

各型

60

207

12420

6

拔牙钳儿童型

各型

10

207

2070

7

正畸钳

各型

20

390

7800

8

反光镜

双面镀膜7212-103

10

200

2000

9

成形片夹

钳式

50

46

2300

10

三用枪头

200*1

50

5.6

280

11

玻板

.

30

12

360

12

涂药棒

100*1小号(1.0MM)

30

20

600

13

涂药棒

100*1大号(1.0MM)绿

30

20

600

14

不锈钢托盘

中号M上下口

40

85

3400

15

不锈钢托盘

大号L上下口

20

85

1700

16

开口器

7101-201,成人型

50

4.2

210

17

石膏调刀

1R,常规

10

22

220

18

技工蜡型雕刻刀

E48

10

45

450

19

树脂修正器

E1

10

35

350

 

合计:

35375

 

2、配置要求:中国制造。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满足科室使用需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密封)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产品资质:相关产品资质证书;产品报价表;

5.生产厂家对参选公司的本次项目授权书;

6.产品样品、及产品详细参数;

7.《参选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8.比选申请文件中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项目要求响应情况、产品报价单(格式自拟);

9.比选申请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格式自拟),产品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五份。

[]:本比选采购项目报名时不再单独提供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申请文件正本须每页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会。

、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2021 8 18 —2021 8    24   1500  结束(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街96号教学办公楼三楼采购办

2.联系人:谭老师

3.联系电话:0831-8255048

八、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监督及投诉电话:

监察室联系电话:0831-8252038

 

 附件一:投标承诺函.docx

[本条信息由 采购办 毛庆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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