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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患者出院前应如何进行告知”培训活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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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患者出院前应如何进行告知”培训活动二 为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月29日上午,我院法律事务部主任郭远丽来到肿瘤院区进行了患者出院前应如何进行告知的培训讲座,肿瘤院区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郭远丽主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纠纷和预防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医疗告知相关法条做了详细讲解,并通过我院真实案例和自身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对如何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进行了针对性的的讲解和分析。强调医护人员应具备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患者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着重强调了医疗文书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培训提高了我院医护人员的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为医护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告知和提高化解医疗风险的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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