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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微生物 

细菌标本拒收标准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10-03-15 00:01:39 点击次数:17268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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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原体培养、鉴定、计数、药敏操作:若送检标本不是运送培养基送检则为不合格标本。



二、找抗酸杆菌:穿刺液标本如发现严重凝固则拒收。



三、脑脊液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四、中段尿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五、下呼吸道标本培养:挑取痰标本直接涂片镜检,WBC<10/LP,上皮细胞>25/LP不适合做细菌培养。



六、脓液及创伤分泌物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七、穿刺液培养:如标本为非无菌管采集则拒收。



八、生殖道分泌物培养:如为淋球菌培养没有直接接种到淋球菌培养基上则拒收。



九、各类培养标本原则上都要求无菌采集并及时送检、及时接种、及时培养,不能保存。除非特殊情况可置于冰箱保存,对分离怕冷的细菌时,应注意标本的保暖。

[本条信息由 检验科 解学龙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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