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新增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职改办〔2013〕18号)转发你们,请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考试人员。
附件:川职改办〔2013〕18号新增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的通知.doc
人力资源部
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