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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服务承诺 

医院诚信服务承诺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08-05-30 12:05:29 点击次数:22746   下一条

  医院诚信服务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医院指定部门。sO100
    2
、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9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含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实行“四优先、三减半、二免费、一优惠”(挂号、就诊、检查、住院优先;检查费减收20%、住院治疗时减收50%、住院发生费用除药费外减收总额的20%;挂号、注射费免缴;药费优惠10-15%)政策。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00八年一月

[本条信息由 党办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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