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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站公告 

明德大药房招聘营业员公告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24-03-06 21:37:36 更新日期:2024-03-06 22:03:13 点击次数:3782   下一条

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业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营业员

二、招聘人数:4

三、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需求的心理素质。

3、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年龄18-30周岁(截至报名日期)

2、具有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4、有执业药师证三甲医院药学部工作或培训经验三年以上。

5、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刻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6、有较好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数据表格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31318:00时止。

2、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102号明德大药房

3、报名材料:

(1)宜宾市明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报名信息表》(样表见附件,“承诺人”本人签字)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相关资质资格证明

报名者需带上报名材料原件到明德大药房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报名者须保持电话通畅,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5、心理测评、体检: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6聘用

(1)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由医院所属宜宾市明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聘期待遇:

1工资+绩效。

2按规定购买保险。

3享受年终绩效。

七、注意事项

请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明德大药房负责解释。联系人:老师

:0831-8248755

附件:明德大药房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宜宾市明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20240304

 


[本条信息由 仁明公司 何咏梅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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