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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宜宾市八县二区新农合病人都实行了转诊(转院)管理,除急、危、重病人外,遵循逐级转诊的原则,各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见下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外三级医疗机构。2、到我院康复科住院新农合病人报销可分为三种。(1)凭各区县可转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审批表(合管中心盖章),可在我院即医即报;(2)直接来院的急、危、重新农合病人(宜宾县除外),凭医生出具的门、急诊诊断证明到区县合管中心补开转诊(转院)审批表,并签字盖章,也可在我院即医即报;(3)其余的新农合病人住院,病人出院后全额支付住院费用,凭发票、清单、出院证及住院病历回病人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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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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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市级医疗机构的区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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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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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市级医疗机构的区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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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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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人民医院
筠连县中医院
筠连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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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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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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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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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人民医院
南溪区中医院
南溪区第二人民医院
南溪区保健院
南溪区南山医院南溪区新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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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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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中医院
江安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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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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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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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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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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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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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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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中医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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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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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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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天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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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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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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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达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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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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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曙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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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江中心卫生院
高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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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民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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