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良性病放疗
| ||||||||||||||
| ||||||||||||||
|
一、概述 放射治疗主要用于恶性肿瘤的治疗,但对极少数良性疾病在手术或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放疗确有一定的疗效。早年由于少数单位不正确地使用射线及一些文献报道,由于良性病治疗后引起的晚期并发症,使良性病的放射治疗几乎完全被终止。近年来由于放疗技术的进步、设备的完善及对放疗损伤的研究,放射治疗良性病又逐步开展起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包括三维适形照射及X刀或7刀)及血管内介入放射治疗,对一些良性病的治疗确实起到了良好效果。但对良性病的治疗应掌握原则,严格掌握适应证,以免造成患者的损伤。 二、良性病的放疗原则 1.首先要考虑此病的自然病程和不治疗情况下的可能结果。比较放射治疗与其他治疗方法的危险与收益。在其他常规治疗无效或比放疗带来更大伤害、而且不进一步治疗有严重后果时,才选择应用放疗。 2.儿童及婴幼儿由于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皮肤娇嫩,骨骺尚未愈合,对射线的耐受剂量低,如骨骺最小耐受量(指在标准治疗条件下,治疗后5年内,≤5%的病例发生严重合并症的剂量)为10Gy,但有时剂量超过4~4.5Gy即可影响发育;垂体照射后,儿童除引起内分泌功能低下外,还可影响其生长发育。其他如乳腺、甲状腺、生殖器官等照射后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故使用放疗时皆应注意保护。 3.对成人亦应保护耐受剂量低的器官,如性腺最小耐受量:睾丸1Gy,卵巢2~3Gy,晶状体5Gy。这些器官进行照射时皆应尽量躲避和保护。 4.某些良性疾病外科或药物治疗难以奏效,可考虑及早行放疗或术后放疗。如阴茎海绵体硬结症、瘢痕等。病变发展越大,则照射范围也越大。 5.良性病的治疗照射野不宜过大,剂量不宜过高,以避免引起急、慢性放射损伤。在治疗时要应用精确的照射技术和屏蔽技术。 6.良性病一疗程放疗后疗效不佳或治疗后短期内复发者,使用第二疗程放疗时应慎重,不宜短期内反复照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