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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年度医用设备采购计划(预算)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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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负责人: 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要求,从2019年起,宜宾市(区)级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采购计划(预算)审批制,凡是未纳入2019年度采购计划(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为加强我院医用设备购置的计划性和科学性,请各科室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填报2019年度医用设备采购计划(预算)表。若未填报的科室,计划期内该科室医用设备购置申请一律不被列入年度购置计划内。 填报要求: 1、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采购计划,均应纳入本计划(预算)表填报; 2、填报日期: 2018年11月30日前报采购办。纸质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5957137@qq.com。 3、注意事项:请各科室按要求及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 采 购 办 审计运营部 2018年11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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