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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内新闻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09-12-08 16:36:45 点击次数:7338   下一条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党支部: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按照医院《关于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宜二医办[2008]67号)的要求,现将评选推荐2009年度先进集体、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科室领导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医院《关于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按规定的程序、比例、条件等要求进行评选推荐。

    二、先进集体由科室申报,临床、医技科室、分院分门诊将《年度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报医务处,行政后勤科室报院办。

    三、先进个人由科室按2009年12月实有职工人数的15%评选推荐,中层干部不占科室先进个人名额。《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报送:医疗、医技、药剂系统人员报医务处,护理人员报护理部,行政后勤科室报院办。中层干部中的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由本人自荐或由主管职能部门推荐,填报推荐审批表交相应主管职能部门。

    四、《年度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必须按规定经过科室领导及科室所在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务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送医院相应主管职能部门。

    五、各科室获市级以上表彰,务请立即持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党办登记,未作登记的后果自负。

    六、在评选推荐年度先进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办(8252118)、党办(8254457),职工有何意见或问题请向监审办(8252038)反映。

 

 

    附:1、 《年度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年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二医院院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

 

 

 

 

 

 

 

本文作者:院办、党办 [本条信息由 党办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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