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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内新闻 

2016年2月检验与临床联系动态报道  

上一条  发布日期:2016-03-02 09:31:49 点击次数:4221   下一条

20162月检验与临床联系动态报道

    检验科检验与临床联系工作在2016年2月组织了2次到临床的交流,4次与临床的沟通 ,66次检验科各专业组与临床的沟通联系,81次与门诊患者的电话随访。

    2月4日上午9点,针对部分临床医生(主要是儿科、新生儿科、PICU等)对洗涤红细胞申请使用的目的和作用不清楚,常常出现申请同型血洗涤红细胞。如果输血科检验人员发现该患儿只能输注“O”型洗涤红细胞时联系开单医生并说明情况则改正过来,如果检验人员没有主动联系临床医生,跟血站申请了同型血洗涤红细胞回来,结果不能相配使用,而对于洗涤红细胞这类特殊血液均是先计费再制备的,最后造成血液浪费!输血科代琼主任与儿科蔡强主任沟通,请加强医生培训学习,必须清楚知道患者为何要输注洗涤红细胞,清楚是什么原因必须输注“O”型洗涤红细胞的,做到准确合理使用特殊血液。

    2月14日下午15:30,检验科于晓与消化科罗咏萍主任、产科蔡春梅主任针对近期临床科室在输血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目前血资源紧张、输血委员会对血液有效使用评估和控制随意占用医院紧急输血绿色通道等问题,检验科与临床科室达成一致认识:1.血资源的紧缺,势必请临床医生在为患者申请大剂量用血时动员患者亲朋好友互助献血,且参加互助献血者请一定到我院输血科登记备案献予指定患者;2.每日医生开出的输血申请单,只要护士抽取患者标本送到输血科后,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择期手术备血还是患者所需治疗输注,均在当日内可以返回配血报告,即可以取血!如果医生所开常规配血,但患者病情突变需要紧急配血时,临床可以电告输血科紧急配血,输血科无条件配合临床!这样避免医生大多申请紧急配血,甚至个别医生以为常规配血要等待几天才能配好血,配血单才能返回临床,因此,都以紧急配血申请而占用了紧急绿色通道,这样大量的紧急配血单送往输血科,势必造成“紧急”不急,而真正的紧急通道被占用!真正的紧急配血从抽取患者标本、标本运送、标本到达输血科有严格时间要求,常规配血时批量检验,且时间规定为:上午11:50以前送到输血科配血标本在13:00以前均可领取配血报告,下午18:00以前送往输血科标本,在19:00以前可领取配血报告,夜班时间段(18:30到次日8:00)紧急配血1个小时左右领取配血报告,夜间常规配血原则上次日再配(病情急变可随时电话联系检验科值班人员改常规为紧急配血),特别强调,部分临床医生常常大剂量的申请紧急配血浆的问题,请慎重申请并与检验人员沟通!希望尽量安排在白班申请常规配血浆。当然,是紧急必须紧急,但请不要随意占用了紧急绿色通道这个生命资源!3.临床申请配血时请正确评估,部分科室医生都给手术患者备血,但使用很少,这样造成血液为不使用患者存储,而需用患者不能尽快有血配血使用,因此,敬请医生们申请了备血若不用就尽快联系输血科取消以备他人备用,以及是否需要备血和备血量多少作出正确评估。

    2月18日上午9:00,检验科临检室生化室报告我院心内一科的标本条码粘贴严重不规范,造成不能观察标本外观和条码纸过长将标本试管底部包绕,标本管不能平稳放置造成仪器不能检测甚至将吸样探针损坏现象,不得不非常费力地将条码撕掉再测,严重耽误检验工作!于晓接到报告后前往该科了解情况,原来是该科标本条码打印机坏了,护士们用输液条码打印机打印的标本条码,这样条码比标本条码更长更宽,因此造成上述现象!要求临床科室联系维修部尽快修好标本条码打印机,同时建议临床科室备用标本条码打印机。而且,在标本条码打印机损坏时不能用其它打印机代替打印标本条码!请切记切记!目前,对于标本条码粘贴临床很多科室都还存在不规范情况,希望护士长们积极重视培训,严格执行标本条码规范粘贴。

    2月23日上午9:00,临检室报告胸外科发生上周五所查患者凝血图,本周一医生准备手术时发现报告未回,电话询问临检室并批评因此耽误患者手术!经调查,当日该患者采集的凝血图标本不合格,检验科已经拒收,并电话通知该科护士站护士请重新采血,并在检验科与临床联系记录本上记录等,于晓与护士长沟通,请对护士站护士加强培训,对检验科电话报告不合格标本等事项应及时处理,对未及时处理者必须上报。对于不合格标本拒收情况临床也应该定时查询,在不久的将来,不用检验科再电话报告临床也能及时清楚掌握被拒收标本拒收原因并及时处理,不至于再有类似问题发生。同时,也告请临床其它科室,在我院系统不断完善后,对标本拒收查询工作,临床应该定时清楚掌握。

                            于  晓     报道

                            2016年3月2日                 

本文作者:于晓 [本条信息由 检验科 于晓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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