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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留用优秀培训护士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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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留用优秀培训护士的公告
医院为了加强护理人才的培养,储备护理队伍后备人才,于2012年4月起招收培训护士。为了适应医院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护理人才需要,决定选拔留用部份优秀培训护士,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将优秀的培训护士充实到医院护理队伍。 一、报名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勤奋踏实肯干,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良好沟通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3、有较扎实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全面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能独立承担临床护理工作, 4、2012年4月—2013年2月期间在二医院参加培训的护士均可报名。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中专及以上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录取者个人资料恕不退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人力资源部(1)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831-8255589 8255069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择优选拔留用(招聘): 1、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护士执业证书,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工作勤奋、踏实、肯干,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有良好沟通能力,培训期间表现优良,综合考察考核在良好及其以上。 2、参加医院选拔成绩优良,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和即将取得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培训护士,在培训协议期结束后,本人自愿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继续保留培训护士身份,待其取得专科学历后经考试考核优秀的,医院聘为招聘护士。 3、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护士,培训协议期结束取得培训合格证,医院与其签订非编制聘用合同。 4、其它事项 对未予选拔留用的培训护士,培训结束后自行择业。 人力资源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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